有关公益举报的举报和咨询窗口

设立公益举报窗口的目的

随着公益举报人保护法的施行,为了能做到尽早发现和纠正广岛大学的违法行为,广岛大学在校内新设了“公益举报窗口”。
公益举报窗口还接受有关举报对象事实的咨询。

公益举报窗口(举报和咨询)的设立场所

接受广岛大学或广岛大学的领导和职员等,以及学生和其他广岛大学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举报对象事实)的举报和咨询的窗口统一设立于财务和总务室总务小组(总部大楼4楼)内。

成为举报对象的违法行为

广岛大学或广岛大学的领导和职员等,以及学生和其他广岛大学有关人员有组织的或个人违法行为,发生或将要发生违反刑法、食品卫生法、农林物质规格化及质量 正确表示相关的法律、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公益举报人保护法附表所列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最终将受到刑罚的行为)。

公益举报窗口的利用者

这个举报窗口是以满足公益举报人保护法规定的公益举报条件的举报为对象的窗口。
举报人(咨询人)的范围为本校职员等。

※职员等包括如下人员
1.职员(在广岛大学工作的所有人员)
2.在广岛大学的指挥下工作的派遣员工
3.根据与广岛大学继续签约承包合同及业务合同,在广岛大学从事业务的员工

举报人等的保护

不能让举报人等因举报而遭到不利的处理。如果万一发生不利的情况要采取保护措施。
另外,如果举报人作虚假举报,诽谤中伤他人的举报及其他不正当目的举报,根据规定将进行惩戒处罚。

举报和咨询的受理方法

○ 接受电话、电子邮件、FAX、书面或会面办理举报。

○ 为了正确把握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迅速应对,在书面举报时请使用公益举报表格。

○ 受理场所: 财务和总务室总务小组(总部大楼4楼)

○ 电话咨询时间: 8:30至12:00    13:00至17:15
(但是,周六、周日、节日及年底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学校不上班)
上述以外时间的咨询,我们随时接受电子邮件联系。

书面投递地址

1.邮寄地址
〒739-8511 東広島市鏡山1丁目3番2号
広島大学財務・総務室総務グループ 公益通報窓口あて
(请写明“公益举报”。)

2.电话・FAX
082-424-5082

3.电子邮件
koueki@office.hiroshima-u.ac.jp(请把@置换为半角。)

注意事项

举报人和咨询人员请确认如下事项后,用电话、电子邮件、专用传真、书面或会面进行联系。
(1)举报时请一定填写举报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2)请具体描述在广岛大学发现或将要发生的举报对象事实的内容。
(3)为了把握举报内容,我们有可能通过公益举报窗口进行联系。
(4)受理的举报经过必要的调查研究后,决定是否根据公益举报人保护法受理,作为公益举报进行受理,并通知是否受理。
(5)提供的内容如果是一般性的意见和投诉,不属于公益举报的举报对象事实,我们将把它转到相关小组,作为改善业务的材料,请谅解。
(6)举报(咨询)涉及的机密,将根据独立行政法人的保护保存个人信息的法律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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