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739-8524 東広島市鏡山1丁目3-2 法人本部棟6階
TEL:082-424-6068
FAX:082-424-4251
E-mail:kansa-situcho@office.hiroshima-u.ac.jp
广岛大学设立了如下有关研究经费等的不正当使用及研究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的举报窗口。
- 广岛大学关于防止研究经费等的不正当使用规则(153.92 KB)
- 广岛大学关于防止研究经费等的不正当使用规则概念图(69.09 KB)
- 广岛大学关于应对研究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规则(154.62 KB)
什么是“研究经费等的不正当使用”
是指包括对广岛大学管理的全部经费,将研究经费用于本来用途以外的用途,根据虚假申请支出研究经费等,或违法支出研究经费等。
什么是“研究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
是指违反“广岛大学科学工作者等的行动规范”,在取得研究成果及报告的过程中,捏造、篡改或剽窃数据、信息及 其他研究成果,以及隐瞒这些行为的证据,或妨碍取证的行为。
研究費等の不正使用に関する通報窓口
広島大学 監査室
研究活動に係る不正行為に関する告発窓口
広島大学 学術室学術部 学術支援グループリーダー
住所:〒739-8524 東広島市鏡山1丁目3-2 法人本部棟1階
TEL:082-424-5679
FAX:082-424-5890
E-mail:kokuhatsu@office.hiroshima-u.ac.jp
举报对象
广岛大学聘用的全部员工和利用广岛大学设施和设备从事教学研究等的人员,以及广岛大学的学生(包括进修生和其他在广岛大学学习的人员)。
举报人等的保护
不能让举报人等因举报而遭到不利的处理。如果万一发生不利的情况要采取保护措施。
但是,如果举报人作虚假举报,诽谤中伤他人的举报及其他不正当目的举报,则有可能公布举报人的姓名,并采取处分等必要的措施。
通報の受付方法
- 接受电话、电子邮件、FAX、书面或会面办理举报。
- 为了正确把握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迅速应对,在书面举报时请使用举报表格。
- 受理场所 : 広島大学 法人本部棟
- 受理时间 : 8:30至12:00 13:00至17:15(但是,周六、周日、节日及年底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学校不上班)
注意事项
举报人请确认如下事项后,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书面或会面进行联系。
- 举报时原则上请填写举报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 请具体描述广岛大学的研究经费有不正当使用嫌疑事实的内容,或认为研究工作中发生或就要发生不正当行为的内容。
- 为了把握举报内容,我们有可能通过举报窗口进行联系。
- 受理的举报经过必要的调查研究后,决定是否调查,并通知是否调查。
- 举报的信息仅用于必要的调查,不会用于除此以外的目的以及公开该信息。